甲方(采購人):_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派遣單位):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通過政府采購程序確定的乙方為駕駛員勞務派遣服務供應商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概況與合同標的
1.1 項目名稱:駕駛員勞務派遣服務項目。
1.2 服務內容:乙方根據(jù)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遣符合資質和崗位要求的駕駛員,提供專業(yè)的駕駛勞務服務。具體派遣人數(shù)、崗位要求、工作地點、服務標準等以甲方實際需求及本合同附件《服務需求明細表》為準。
1.3 服務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
第二條 派遣人員管理與要求
2.1 乙方應確保派遣至甲方的駕駛員具備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且準駕車型符合甲方要求,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駕駛技能、安全意識和健康狀況。
2.2 乙方負責與派遣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建立勞動關系,并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辦理錄用手續(xù)、工資發(fā)放、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繳存、工傷申報與處理、勞動爭議處理等。
2.3 乙方應對派遣駕駛員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安全教育及日常管理,確保其遵守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工作紀律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甲方有權對派遣駕駛員的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和考核。
2.4 甲方如認為某派遣駕駛員不能勝任工作或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要求,乙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合理期限內予以更換符合條件的人員。
第三條 服務費用與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項下服務費用采用固定單價形式,具體單價以政府采購中標結果為準。每月服務費總額根據(jù)實際在崗并提供服務的派遣駕駛員人數(shù)及天數(shù)計算。
3.2 服務費用包含乙方為派遣駕駛員支付的工資、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福利費用、管理費、稅金等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的一切費用。
3.3 支付方式:甲方按季度結算支付。乙方應在每季度結束后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經(jīng)甲方確認的該季度服務人員考勤及費用明細表,并開具合法有效的發(fā)票。甲方在收到發(fā)票及相關確認文件后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向乙方支付該季度費用。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為派遣駕駛員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工作環(huán)境、車輛及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
4.2 對派遣駕駛員進行與甲方工作相關的崗前指引和工作安排,并進行日常工作的指揮與監(jiān)督。
4.3 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4.4 尊重派遣駕駛員的合法權益,不得歧視或違規(guī)指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 保證其具備合法的勞務派遣經(jīng)營資質,并對其派遣駕駛員行為的合法性、合規(guī)性及服務質量承擔全部責任。
5.2 按時足額發(fā)放派遣駕駛員勞動報酬,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保障其合法權益。
5.3 負責處理與派遣駕駛員相關的勞動爭議、工傷事故及其他糾紛,甲方予以必要配合。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5.4 定期與甲方溝通,聽取甲方對服務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服務質量。
第六條 保密條款
雙方應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yè)秘密及其他未公開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未經(jīng)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此義務不因合同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7.2 若乙方派遣的駕駛員不符合約定條件、服務質量不達標或未及時更換不合格人員,經(jīng)甲方指出后仍未改正,影響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權視情況扣減相應服務費用,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7.3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服務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zhí)份,乙方執(zhí)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合同附件《服務需求明細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_年月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_年月_日